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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政部公告受理104年度住宅補貼
依據:
一、 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第3條。
二、 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第4條。
公告事項:
一、 本縣住宅補貼方式及辦理戶數如下(其他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辦理戶數詳如內政部營建署網站):
(一) 租金補貼:139戶(中央經費計畫戶數:110戶、縣政府配合經費計畫戶數:29戶)。
(二) 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:20戶。
(三) 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:11戶。
二、 受理申請期間:自104年7月20日起至104年8月28日止。
三、 申請方式:申請人於受理期間,填寫申請書並備妥相關文件,於受理截止日前,以掛號郵寄或送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。
四、 受理申請單位:金門縣政府建設處(都市計畫科)。
五、 申請書取得方式:
(一)從內政部營建署網站下載(網址:http://www.cpami.gov.tw)。
(二)向縣政府建設處都市計畫科免費索取。
六、 詳細內容,請逕洽縣政府建設處都市計畫科(082-312877李先生、楊小姐)或內政部營建署網站(http://www.cpami.gov.tw)。